在日常生活中,每个月都会缴纳住房公积金。不过提前住房公积金非常麻烦,那么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哪些情形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接下来和小编看看吧!
武汉公积金提取银行网点分类介绍
中国银行武昌支行 88865602 武昌区民主路451号
中国银行东湖支行 87581719 卓刀泉南路35号
中国银行水果湖支行 87812712 武昌区惠民路3号
中国银行宝丰支行 82771179 江汉区京汉大道819号
农业银行东湖支行 68875852 武昌区中北路津津花园2楼
招商银行水果湖支行 87277575 武昌水果湖横路15号
华夏银行洪山支行 87218316 洪山区珞狮北路2号樱花大厦1楼
兴业银行营业部 86798803 武昌区中北路156号长源大厦
兴业银行开发区支行 84798391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宁康路9号神龙商业街1001-1007
浦发银行武昌支行 88058073 武昌首义路268号
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
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5、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
6、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7、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8、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哪些情形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