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每年的供暖时间不一样,而且供暖收费也不一样,那么2017-2018年山西供暖怎么收费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了解吧!
山西主要城市属北温带大陆性气候,夏季炎热多雨,冬季寒冷干燥。年平均气温9.5℃,无霜期平均202天,年均降水量456毫米。太原由于其地形复杂多样,海拔高度差异较大,海洋性气候对境内的影响,形成了北温带大陆性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四季分明、日照充足,昼夜温差较大,夏秋降雨集中,冬春旱多风。
其中,山西省会太原供暖法定时间为:11月1日正式供暖,如没有较强冷空气影响,今年供暖时间为11月1日。
居民热价按建筑面积每月3.6元/平方米、按使用面积每月4.8元/平方米(相当于每平方米24元)。
根据《太原市城市供热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属新建建筑第一年需要按面积全额收费,对已部分入住并实施供暖的建筑,未售出或未入住的房屋第一个采暖期不得停暖,由房屋建设单位按供暖面积缴纳采暖费。
在进行完第一年的热态调试后,新建建筑第二年可执行供热计量收费。实行供热计量的建筑从第二个采暖期开始,经房屋建设单位申请可以停暖,但应按规定收取30%的基本采暖费。同时,对于未实现供热计量的建筑,经产权单位申请可以停暖的,也要按规定收取30%的基本采暖费。
我国冬季室内卫生对温度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室内温度:集中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6~20℃,分散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3~17℃,任何地区的冬季室内温度均不得低于13℃。
垂直温差:指居室中央地面以上0.1米处的气温与距地面以上1.5米处的气温之差。垂直温差过大,会使足部温度下降,体温调节紧张,不利于健康,一般垂直温差应小于3℃。
水平温差:指居室内1.5米处各点的气温之差。一般在门口、窗口、走廊等处气温偏低、房间内的水平温差过大容易使人受凉,水平温差以不超过2~3℃为宜。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明确规定:冬季采暖温度16-24℃,符合这个标准的室内温度就是舒适的室内温度。。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中规定了办公、体育、商业、餐饮等不同建筑类型房屋的不同室内温度标准。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对室内采暖设计温度做了明确的规定:设计采暖时,冬季室内计算温度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确定,民用建筑的主要房间易采用16-24℃;辅助建筑物及辅助用室的温度中浴室≥25℃,更衣室≥25℃,办公室及休息室≥18℃,食堂≥18℃,盥洗室及厕所≥12℃。
从以上规范和标准可以看出,我国北方冬季采暖的室内设计最低温度是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