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消息报道女子意外怀二胎被领导逼辞职,拒绝后被踢出工作群,引起了网友的议论,那么女性怀孕单位能辞退孕妇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一位网友发帖吐槽自己遭遇的不公经历:该网友意外得知自己怀上二胎,跟领导说了之后,领导很生气,直接放话让其主动辞职,网友与领导产生争执。休产前假期间,领导将她从工作QQ群和微信群踢出。
《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25条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以女职工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1990年7月18日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给上海市劳动局复函,其中第2条规定,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辞退。但不得以女职工怀孕、休产假、哺乳期为由辞退。也就是说,试用期间,对处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除非能够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检查是否有不适合怀孕或高风险的内科疾病,如风湿免疫方面、高血压、糖尿病、甲状腺、或肝肾、血液方面等问题。如果确定没有重大疾病就不用太担心,若有及早发现的问题,也期能及早治疗、控制后,才准备受孕。
同时在计划怀孕前三个月就开始服用叶酸,有助胎儿神经管的良好发育。
并能适度休息、充足的睡眠及适当的产前运动。不过度劳累、减少站立过久或提重物,并避免激烈运动。
高龄产妇因胎儿染色体异常的比例增高,因此在产检中,羊膜穿刺是极为重要的检查项目。国内曾有研究统计,由1990-2000年进行的16万余次羊膜穿刺中,筛检出4千多名染色体异常胎儿,其中有一半来自高龄产妇。
一般而言,若本次怀孕胎儿较大、过去曾生过巨婴或较大的宝宝、有家族糖尿病史,或产检时发现明显糖尿的孕妇,在孕期约24-28周时,医生会安排进行葡萄糖水的耐糖测试,检查孕妈咪是否有罹患妊娠糖尿病。此外,高龄产妇应罹病的机会较高,也可选择性进行筛检。
能检查胎儿的各部细节,以及生长的环境(如子宫、胎盘、血流供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