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高温费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山东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山东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浙江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浙江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浙江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
江西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江西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120元调整到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80元调整到160元。
天津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天津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广东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广东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10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陕西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陕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每天10元。
北京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北京发放时间:6月、7月、8月
【发放标准】: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海南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海南发放时间:4月、5月、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河南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河南发放时间:6月、7月、8月
【发放标准】:河南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湖北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湖北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福建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福建发放时间:5月、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8—10元标准发放。
青岛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青岛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四川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四川发放时间:未设定;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重庆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重庆发放时间:5月、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一般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上海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上海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标准为每月200元。
江苏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江苏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标准为每月200元。
新疆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新疆发放时间:6月、7月、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标准发放。
贵州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贵州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标准发放。
宁夏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宁夏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
安徽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安徽发放时间:6月、7月、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吉林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吉林发放时间:6月、7月、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日10元以上。
云南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云南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甘肃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甘肃发放时间: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45元。
湖南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湖南发放时间: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最低150元;
河北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河北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有三档(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广西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广西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10月;
【发放标准】: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间。
内蒙古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内蒙古发放时间:未设定;
【发放标准】:高温岗位津贴为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为230元/月。
辽宁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辽宁古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每天分别为6元、8元、10元、12元,最高每月372元。
山西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山西古发放时间:6月、7月、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
2012年,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社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已于7月4日发布。
新办法对高温天气下室外露天作业时限及劳动者高温津贴等均做出明确规定,规定高温补贴强制执行。
新办法还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而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今后高温津贴不再是一项福利,而是一种对高温下劳动者的补偿,是强制性的规定。企业不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将支付相应的违法成本。
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通知:
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3、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
4、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其他相关高温天气的劳动保护措施,也按照新政策执行。如用人单位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也需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的劳动天数折算发放等。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从以前露天作业且工作场所温度达33℃以上的人群扩大至所有劳动者;发放的时间从过去的7—9月,扩大至6—10月。也就是说,每年6—10月,就算劳动者没有在室外高温条件下工作且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这期间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温津贴。而高温天气下,工作场所温度高于33℃的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则可拿150元/月。
5、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十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