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中,一般室内的工作也会有高温补贴,但是办公室上班,室内低于33℃没补贴,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了解高温补助的相关规定吧!
室内工作,也有高温补贴,办公室上班,室内低于33℃没补贴。
室内工作场所温度在33℃以上、35℃以下的,高温补贴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35℃以上37℃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37℃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如果是在写字楼上班的白领,大多数时间在办公室,有空调一直吹着,还能拿到高温补贴吗?答案是不能!市人力资源劳动局劳动关系处负责人说,即使室外高达37℃,而你所在办公室的室内温度为26℃,就不能获得高温补贴。
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3、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
4、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其他相关高温天气的劳动保护措施,也按照新政策执行。如用人单位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也需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的劳动天数折算发放等。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从以前露天作业且工作场所温度达33℃以上的人群扩大至所有劳动者;发放的时间从过去的7-9月,扩大至6-10月。也就是说,每年6—10月,就算劳动者没有在室外高温条件下工作且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这期间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温津贴。而高温天气下,工作场所温度高于33℃的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则可拿150元/月。
高温津贴发放目前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按月发放,另一种是按日计算发放。北京、上海、山东、浙江等省市均为在规定的发放月份中按月发放;湖北、海南等省份则是根据气温超过35℃的天数,按日计算发放。
此外,广东、福建等省份既确定了按月发放标准,同时又折算出按日核算的津贴标准,供用人单位自由选择。如福建省发放高温津贴的规定中,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
在规定可发放高温津贴的月份中,多数省份确定在6月至8月或9月之间,只有海南省明确在4月至10月之间,均可发放高温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