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在超市无意间购买到过期食品千万别忍气吞声,作为人民是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毕竟,吃过期食品的危害极大。想知道买到过期食品如何索赔?不妨来看看本文带来的相关步骤。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的时候,最怕的就是买到假冒或者过期的“问题食品”。
近日,南京孕妇王女士在超市购买了一包乌冬面,次日发现已过期一周多。执法人员: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目前,超市已向王女士赔付一千元。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保质期不等于最后可食用时间,在保质期过后,一些食品从安全性角度仍是可以食用的,但它的品质可能有某种程度的下降。如冷冻食品过期后,致病菌可能没有超标,煮后吃下去也没有造成不良反应,但由于存放时间太长,风味、口感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味道不新鲜,维生素含量也有下降,脂肪可能发生轻微氧化。
食物中毒分为生物型和化学型两大类。生物型中毒,是指过期食物受沙门氏菌、弧形杆菌、大肠杆菌等细菌感染,引发恶心、呕吐、腹泻甚至呼吸、循环衰竭等突发性疾病;此外,过期食物在受细菌感染的同时也有可能发生化学变化,产生黄曲霉素、亚硝胺、丙烯酰胺等物质,导致化学型中毒,诱发癌变、心血管疾病甚至基因突变。
过了保质期的食品,也不一定就意味着不能再食用了,这就好比机器过了保质期,虽然也能用,但是风险加大了。但大家不要食用过期食品,因为即使在保质期内的食品由于包装打开或者储存不当,也可能缩短保质期,大家要格外注意。
厂家为了延长产品保质期,让其不发生感官上的变化,可能会加入一些化学原料,比如防腐剂。人吃了会造成慢性毒害,小孩和孕妇尤甚。
一般新鲜的乳品冷藏保质期是7天,如果放在常温下,几小时就会腐败变质的现象,所以生活中我们要避免食用过期的乳品。
马口铁罐装密封充氮包装为24个月,非充氮包装为12个月,玻璃瓶装为9个月,塑料袋装为6个月。
通常的保质日期是18个月,这是以包装未开封为前提的。开封后食用油的保质期会相应缩短,最好3个月内食用完。
米面的保质期常温下是6~12个月不等。如果在北方,只要不放在高温潮湿的地方,储藏条件也正常,可以延长到24个月。但米面一旦发霉,绝不可食用。
11度~12度的省优级熟啤酒为4个月,普通熟啤酒为2个月;10.5度的熟啤酒为50天;果酒为6个月;汽酒为3个月。
一般冬天7天,春季3~5天,夏季1~2天。因为含有水分,如果保存不当,面包糕点也许隔天就会发霉,一旦发霉,必须弃食。
网友咨询:
半个月前,徐女士在一家面包店购买了价值260元的面包、蛋糕等食品,外包装袋注明的生产日期都是当天,保质期均为3天。徐女士当即回家和家人一起食用后,却发现全部有些变质变味,甚至有的已经相当严重。好在被及时发现,才没有造成中毒等后果。
在徐女士的一再质疑下,面包店店员不得不承认这些面包、蛋糕实际已经过期15天以上,只是面包店为了减少损失,曾更换包装,重新打上制作日期。而面对徐女士的加倍赔偿请求,面包店却以并未给其和家人造成任何损害为由,只同意退货退款。请问:徐女士真的无权索要赔偿吗?
律师说法:
徐女士有权向面包店索要3倍或10倍的赔偿。
首先,徐女士可依《消法》索要3倍赔偿。该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其中所指的欺诈,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面包店明知面包、蛋糕已经过期多日,甚至已经变质变味,却为减少自身损失,通过更换包装,重新打上生产日期,制造当日制作,食品合格的假象,欺骗、误导消费者购买,明显具备对应特征。
其次,消费者可依据《食品安全法》索要10倍赔偿。该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即只要具有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之一,造成了消费者人身损害自然难辞其咎,即使没有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消费者也有权索要10倍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