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房屋新政将允许闲置商业用房改成租赁房,水电煤气费用按居民标准收取,主要目的是提高城镇居民家庭租房比例,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居住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健全以市场配置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赁体系,支持住房租赁消费,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意见》明确,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
允许闲置商业用房改成租赁房,水电煤气费用按居民标准收取。
为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意见》明确了税收、金融和土地等方面的一揽子扶持政策措施,多措并举,力度很大,这被认为是文件的突出亮点
本次新政,为住房租赁市场中的消费主体,提供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2017年底之前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对于一般纳税人出租在实施营改增试点前取得的不动产,允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于个人出租住房所得的收入,可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承租住房的租金支出,将结合个人所得税改革,统筹研究有关费用扣除问题。
意见提出,发展住房租赁企业,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住房租赁企业享受生活性服务业的相关支持政策。新政明确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允许将现有住房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后出租。不仅调整其土地用途,还允许按照居民标准收取水电煤气费用。如此放宽政策的目的是什么?
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指出,因为受商业模式调整等因素的影响,有些城市腾退出一些商业用房,还有些商业用房处在闲置或半闲置状态,另外,有的在建商业用房项目市场前景不好,而这些商业用房的位置、配套及交通都很有优势,所以,把这些房子改造成租赁房居住,既可增加住房租赁的有效供应,还能做到物尽其用,避免资源浪费。另外,国家调整改建后作为住房租赁的商业用房的土地用途,以及水电煤气收取费用,是为了降低租户的使用成本。
提高城镇居民家庭租房比例,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居住问题。
就《意见》亮点,记者采访了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教授和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秘书长柴强博士等专家。住房租赁是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渠道,不少欧美国家居民家庭租房的比例超过30%,美国约有1/3的居民家庭租房住,德国居民家庭租房比例超过50%。“但目前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发育不充分,城市居民家庭租房比例总体上不高,部分群体的住房租赁需求没有很好地得到满足。因此,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对于促进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意义重大。”柴强说。
“许多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收入不高,购房支付能力不足,主要靠租房解决住房问题。如果他们的住房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无疑会影响城镇化发展质量。”刘洪玉指出,让城镇居民家庭更自由地进行租买选择,可以更好地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提升城镇化质量。特别是随着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推进,会有数以亿计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生活,解决其居住问题,让他们安居乐业,住房租赁市场无疑将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