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丹寨县企业所使用的《丹寨硒锌米》地方标准是2008年发布实施的,随着硒锌米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旧标准中的一些规则和要求已脱离生产实际。新标准进一步规范“丹寨硒锌米”的质量要求和生产技术。修订后的“丹寨硒锌米”标准提高了硒、锌等对人体有益物质的含量指标:每千克大米中硒的最低含量由0.035毫克提高到0.07毫克,锌的最低含量由10毫克提高到20毫克,更加提升了“丹寨硒锌米”的品质。
由省标准化院、省卫生厅、省农委、省水稻所、省农技总站、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省质监局法规处的8名专家组成专家组,经过对标准修订情况的了解、质询,从合理性、合法性、安全性等多方面对修订后的《地理标志产品
丹寨硒锌米》地方标准进行了讨论,并形成一致的评审意见:该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指标设定科学合理,检验方法切实可行,符合产品生产实际,体现了“丹寨硒锌米”地理标志产品特色。该标准制定和实施将极大促进丹寨硒锌米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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