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大米,指产于黑龙江省方正县地域境内的大米,为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该县良好的生态环境、独特的地理地貌、适宜的气候条件和先进的栽培技术,造就了方正大米独特的优良品质,以“秋然”、“绿宝石”等知名品牌为代表的方正大米以其营养安全、品质优良、米粒整齐透明、米饭口感好、香味浓厚等特点,赢得广泛赞誉,深受市场欢迎。方正大米连续被中国粮食协会评为“放心米”,畅销30多个省(市),并出口到海外。
荣誉认证
1987年—2001年方正大米先后作为党的十三大、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北京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专用食品。1999年方正县被国家授予“中国富硒大米之乡”。2005年3月,方正大米以其独特的品质和良好的生长环境,顺利通过国家原产地域产品保护专家审定,成为了继辽宁盘锦、黑龙江五常之后,全国第三个大米原产地域保护产品。
2014年初,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评委批准“方正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
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是农产品赢得市场竞争的有力保障,对提升区域形象,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有着重要意义。
生产条件
自然条件
方正县是三面环山一面临水的开口盆地,不仅为大米种植提供了天然屏障,而且肥沃的土壤以及溪涧山泉的灌溉,更是给大米增加了蛋白质、氨基酸、钙、铁、锌、硒等多种微量元素和矿物质,让方正县大米的品质有了更为突出的表现。方正县水稻进入黄熟期通常在8月29日—9月18日之间,这时的稻田谷粒恰好变黄变硬,黄熟末期收割既保证了品质,又提高了产量。
种植历史
方正县作为黑龙江省东北大米主产区之一,在1818年(清嘉庆二十二年)就有农民种植“红毛稻”。方正县水田占耕地面积比例、水田人均收入两项指标,位居黑龙江省第一。据2010年统计,该县有耕地102万亩,其中水田85万亩,占耕地面积的80%以上。2009年,方正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6605元,其中的70%来源于水稻生产。
产地及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通过了对方正大米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批准自2005年4月6日起对方正大米实施原产地域保护公告2005年第50号。
地域保护范围
方正大米原产地域范围以黑龙江省方正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方正大米原产地域保护范围的函》(方政呈[2004]20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黑龙江省方正县所辖行政区域。[9]
质量技术要求
(一)稻谷品种。
垦稻10号、绥粳4号等适生品种。
(二)栽培技术。
1、土壤:以草甸土、草甸化白浆土及黑壤土为主。有机质含量≤2%,PH值为6.1至6.6。
2、育秧:4月上旬育秧,全面采用大中棚钵体盘育苗枝技术,应用有机壮秧剂配制营养土,控水、控温。
3、插秧:5月上中旬插秧。普遍采用超稀植栽培技术,插秧规格:30cm?20cm/株。
4、田间管理:除扶苗、施肥、用药等建立3至5cm浅水层外,采用浅湿干灌溉法;采用人工、物理、生物等方法进行病虫草鼠害综合防治;大面积采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
5、收获和贮存:九月末至十月初,水稻黄熟末期适时收割。原地自然晾晒或机械烘干,按品种分贮。
(三)工艺流程。
原粮稻谷→组合清粮(风选、选石、铁选)→二次选石→磁选→砻谷→谷糙分离→第一次碾白→第二次碾白→白米分级→色选→抛光→计量→检验→包装→入库。
(四)质量特色。
1、感官特征:清白、有光泽,米质半透明,米味清香,蒸煮时散发浓郁的饭香味,口感绵软略粘香甜,适口性强,凉后不回生。
2、理化指标:保质期为6个月,垩白粒率≤9%,垩白度≤3%,胶稠度≥70mm,杂质总量≤0.25%。
专用标志使用
在方正大米原产地域范围内的生产者,如使用“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须向设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方正大米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报机构提出申请,经初审合格,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后,方可使用方正大米“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