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看古装电视剧的朋友们应该知道,古代的酷刑可是一点人性都不会顾及的,各种刑法不但让人受尽折磨,光是听听其中的残忍之处,恐怕就会寝食难安了。今天,小编为你揭秘满清十大酷刑,一起看看历史上死得最惨的人都有谁!>>>盘点古代皇帝洞房时的私密习俗
满清十大酷刑
满清十大酷刑包括: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宫刑,刖刑,插针,活埋,鸩毒,棍刑,锯割,断椎,灌铅,刷洗,弹琵琶,抽肠,骑木驴。
NO10.宫刑
恐怖指数:★★★★ 痛苦指数:★★★★☆
宫刑,一种割除男子生殖器官和使女子丧失生殖机能的肉刑刑罚,男子宫刑又叫“去势”,女子宫刑又叫“幽闭”(用木棒之类的硬物撞击女子的下腹部,人为的造成子宫脱垂,使女子丧失生育能力)。
宫刑又叫蚕室、腐刑、阴刑、椓刑,在中国历史上由来已久,称得上是最古老的刑罚之一。宫刑除了在肉体上给囚犯带来痛苦外,最残忍之处是给囚犯心理上的折磨,对于男子而言,失去了生殖器,也就失去了传宗接代的能力和享受性的快乐,他们将终生在失去男子尊严的阴影下苟延残喘。
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受过宫刑的人物是史学家司马迁,他在受刑之后,忍受着巨大的心灵伤害,著书不辍,终于为华夏子孙留下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煌煌巨制——《史记》。
宫刑在古代既是一种刑罚方式,那么自然有专门的人员执行。史载,战国时期的秦国有所谓的“主腐者吏”;五代十国时期的南汉朝廷中,有许多专掌宫刑的“阉工”;北宋攻灭南汉时,曾斩杀阉工五百余人。同时也有专门的机构来管理,如汉代“少府若卢狱有蚕室”;到了清代,掌管阉割事务的官府机构是内务府下属的慎刑司。此外,明清时期的北京还曾出现过专门承包官府阉割事务的民间机构。
秦汉时期的宫刑是非常普遍的,西汉景帝时规定:“死罪欲腐者许之”,这是用宫刑替代死刑的法令。当时司马迁为投降匈奴的李陵辩解了几句,就被论处斩首,最后以宫刑替代。到了东汉,昭帝也曾下诏:“大逆无道殊死者,一切募下蚕室。”
总之,宫刑一方面震慑力巨大,另一方面也能显示君王的“仁慈”,因此使得宫刑在法令上的适用范围扩大了。
NO9.刖刑
恐怖指数:★★★★☆痛苦指数:★★★★☆
关于刖刑,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
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以后者比较可信。
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
战国时代,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
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
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不起来,所以稗官野史上说,孙膑受刑之后,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必须要坐车(马车或人力车)。
被刑者多有死亡,充分暴露了奴隶主的极端凶残。不过,这许多奴隶被锯掉下腿,必定是怕他们逃跑。因此,商代刖刑如此频繁,正说明当时的奴隶们用逃亡来反抗奴隶主的斗争是经常大批进行的,而奴隶主对他们施以刖刑反而暴露了统治者的虚弱。由此可见,残酷的刖刑正是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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